免费在355信息网注册商铺,发布您的产品! | 返回主站|会员中心|保存桌面|手机浏览
普通会员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

主营:社保代理,全国社保代缴,代发工资,社保公积金办理,劳务派遣

新闻中心
产品分类
  • 暂无分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唐杰
  • 电话:020-38023786
  • 手机:13560383140
站内搜索
 
友情链接
上一产品 工伤时限,代缴深圳社保代理公司,办代买深圳五险一金 下一产品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工伤时限,代缴深圳社保代理公司,办代买深圳五险一金

品牌:骏伯人力集团

联系电话:020-38023786

手机号码:13560383140

信息时效:长期有效

更新时间:2019-09-09 14:29

浏览次数:117


工伤时限,代缴深圳社保代理公司,办代买深圳五险一金

万一发生工伤,这七个赔偿时限必须知道!

1、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这并非上述认定为工伤的七点之一,而是视同工伤,也就是说可以按照工伤的标准进行赔偿。这一点大家要注意。

2、《工伤保险条例》帝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一般来说,职工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5、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6、 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期限与工伤认定一样,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赔偿申请。

7、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因种种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工伤待遇而引起的就分,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工伤就分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工伤就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

我司介绍:

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至今已有16年的Hr行业经验!骏伯立足于广东辐射全国.截止目前全国均有300多个操作网点.直属分公司覆盖广东21地市以及北上广深!包括位列世界500强的知名公司.为客hu提供专业的深圳社保代理,代缴深圳社保,代买深圳职工五险一金,办理公司社保服务!

题共全国范围(社保及公积J代理.薪酬福利代发.职工劳动合同代签等服务)

公司名称: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咨询电话:13560383140(唐先生)

办公QQ:1027223352

地址:深圳福田彩田南路中深花园大厦

    小贴士:本页信息由用户及第三方发布,真实性、合法性由发布人负责,请仔细甄别。

    友情提醒:为规避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以及产品质量!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从化分公司还供应以下产品:
更多同类产品供应:
最新产品供应: